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邓晶晶)2月8日,深圳龙岗法院出台《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七个着力”30条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为推动龙岗、大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打击阻碍高质量发展的犯罪行为,构建安全稳定的投资经营环境。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类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惩治政商腐败行为,严格把握经济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
着力保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商事审判推进强化商事主体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严厉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保障“IT+BT+低碳”集群发展。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稳妥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高标准服务龙岗招商稳商“一号工程”。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护航深圳东部消费中心建设。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审慎处理涉劳动争议纠纷,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妥善审理企业重组、破产案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全面铺开失信彩铃曝光工作,推行《自动履行证明书》与诚信履行白名单制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制造业强区。加强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清洁能源等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的保护,保障龙岗打造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打造“智法廊桥”,助力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建设。
着力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绿美深圳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完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将环资类案件执行权划归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统一行使,服务保障降碳、减污、扩绿。稳妥审理涉碳纠纷、新能源、新业态相关案件,助力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推动建立党委牵头、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等多部门参与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着力提高司法为民能力,增加高品质司法服务供给。加强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服务民生幸福家园建设。加强12368群众诉求“一号通办”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便民利民功能,全面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强化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管理,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着力提升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无讼社区”全覆盖,促进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更多街道商会建立调解组织,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快速、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优化运输物流行业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平湖南综合物流枢纽建设。推动建立医疗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诉前介入”机制,保障龙岗打造深圳东部医疗中心。深入建筑、跨境电商、生物医药、眼镜等重点产业的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和“司法作风提升年”双年活动,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部署,确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