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王佳 邓国彬)近期,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配合实施“1310”重大部署,促进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民增收致富保障,推进乡村振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五年立法工作规划,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尽快完成起草任务。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任务,组建起草工作专班,特别委托广东省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王权典教授组团协助承担该项工作。研究会(中心)欧仁山、赵蕾、邓定远等积极响应全力以赴投入紧张工作。
共同研讨。通讯员供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一号文件”反复强调: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工作。这就为我们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着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确定了基本理念,指明了路径。广东作为第一经济大省,总体集体经济规模暨资产体量较大。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广东农村集体经济又有创新发展且稳步增长。但就全域广东而言,无论是珠三角转型升级还是粤东西北强基补弱,整体上均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鉴于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致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上遭遇一系列难题和挑战,亟待出台一部规范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促进型立法。因此,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紧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为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即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顺应深化改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谋划体系化规范引领和制度支撑。该项立法意义重大且正当时机。
鉴于该项立法调研起草工作任务重且难度大,时间紧迫、节奏快,王权典教授及研究会(中心)团队主要成员欧仁山教授、赵蕾、邓定远、曾晓昀等博士基于前期研究准备及相关工作积累,跟农业农村厅工作小组成员会同特邀农口系统部分地市实务专家加班加点,反复组织讨论、共同研究,并听取农口系统基层干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半个月的日夜突击,团队成员进行反复沟通讨论及多轮修改,基本形成了《条例》草案建议稿及附注释文本、起草说明、资料汇编、专项论证等配套材料,将持续跟进协助配合开展后续审议各阶段的相关专题论证、评估、材料整理、具项问题补充调研及立法通过后的宣讲普法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