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郑凯铭)8月17日晚,韦某醉驾小轿车行至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小镇对开路段时,被翠亨新区交警大队截停检查,结果发现竟是8月4日查处过的“熟人”。8月21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韦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02.66mg/100ml。
当晚,翠亨新区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香山小镇对开路段设点查车。20时20分许,民警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在距离执勤点十几米的地方突然停下,当即前往停车现场指令当事男子下车接受检查。
期间,民警一眼认出对方不久前因酒后驾车被查处过。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当事男子韦某呼气酒精含量95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在询问过程中,韦某承认自己在外面吃饭时喝了酒,之后驾车送朋友回家,当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时,因怕受到处罚,想和副驾驶座的朋友互换位置企图蒙混过关,但没想到有民警很快到了车前,根本来不及,韦某后被民警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还不到半个月,韦某又因酒驾被查。原来,8月4日22时许,民警在岭南路旗风学校对开路段截停韦某的车辆检查时,检测结果显示韦某呼气酒精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据韦某自己交代,当天17时30分许开始,他在南朗街道翠亨下沙新村的住处吃饭时,喝了一杯2 两左右的米酒 ,没想到过了三四个小时还被查处酒驾。
8月21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2.66mg/100ml,确认韦某醉酒驾车。根据法律法规,韦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半个月内两次涉酒驾车暴露韦某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同时对法律法规毫无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