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郑颖)近日,卢先生本来开开心心到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领回失车,没想到竟有“意外收获”,仅一念之间,卢先生从一名受害人秒变嫌疑人。
8月21日,大旺公安分局龙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物流园门口电动车被盗了。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嫌疑人指向中年男子卢某某。卢某某?这名字挺熟悉啊……民警从即将发还被盗物品的报案失主名单里面找到同一个卢某某,经过再三核对,失主卢先生和这次嫌疑人卢某某是同一个人!
“卢先生吗?你丢失的摩托车已经找回来了,你今日下午三时带好证件,到大旺公安分局领回失车吧。”
“好啊!好啊!我准时到。”
正当卢某某从民警手里接过自己的被盗摩托车,办完被盗物品发还手续后,民警再“送”上了一副玫瑰金手铐。
这回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据嫌疑人卢某某交代:前段时间,自己被盗了一台摩托车,8月21日那天他经过某物流园门口,发现一台电动车没有锁车,歪念一起,就把电动车推走了!为掩人耳目,卢某某将该辆电动车藏到隐秘的地方,打算躲过风头再把这辆电动车骑出来,没想到大旺公安也把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找到并通知领回,觉得很“好运”。
自己被盗就去盗别人的来弥补,这荒谬逻辑真是离了个大谱!
根据卢某某供述,民警已找回物流园门口群众被盗的电动车。目前,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上一篇:博警再出击 写“夏”平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