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公新文)“办事效率极高,为人民服务,对群众负责,特此感谢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中心的黄警官及全体干警!”近日,“平安厅”广州公安局长信箱收到了来自市民张老先生的感谢信。
张老先生原先是某部队的一名普通职工,1998年随部队从河南调入广州,现在到了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业务。但近期在办理过程中却被告知,他的档案里缺少当年调入广州工作的调动信息,如果无法补充,将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在试了很多办法均未能解决问题后,张老先生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了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大厅寻求帮助。
办证大厅民警黄永红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查询系统登记信息,但因为老人入户时间较早,系统无法查到原始档案记载,于是黄永红又试着联系当年办理入户的黄花岗派出所,在两天内翻阅近百份户籍档案后,终于查到张老先生当年入户的档案底册,成功帮他出具了有关户籍档案查档证明,帮助张老先生顺利解决退休手续办理遇到的难题。为此,张老先生特意在广州公安局长信箱来信表示感谢。
那么户籍居民因办理社会事务需要申请查询原户籍档案信息时,该怎么办理呢?广州公安户政部门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户籍居民个人办理户籍档案查询业务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办理条件
广州市户籍或曾经是广州市户籍的居民,因个人事务办理需要,请求查询本人和本人家庭户籍档案的,可申请查询。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二)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及线索)。
三、办理渠道
到户籍地或原户籍地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核准后办结。
四、其他注意事项
目前,家庭户户主可以查询户内所有户籍人员的户籍档案;但集体户户主及户成员、家庭户户成员仅可查询本人户籍档案。且户籍档案只供个人查询使用,不对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