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王风华)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其中,广东省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刘金怀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刘金怀(左四)在工作中。通讯员供图
参与调解工作12年以来,刘金怀满怀对调解工作的热爱、对人民群众的热心、对党的事业的热忱,调解和化解各类保险矛盾纠纷多达三百余宗,调解成功率98.2%,有效劝阻多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曾获评“惠州市最美调解员”荣誉称号,他始终怀有“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发扬钉子精神,发挥保险及法律专长,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躬身法治实践的平凡之举做出了许多贡献。
“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仅是一步之遥,如不及时干涉化解,矛盾瞬间就会被激化。”刘金怀认为,“调解”作为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正是最好的干预手段。很多矛盾纠纷,局外人因不知情而胡乱猜测,知情人因不理解而愤慨,如果不能及时把实质问题理清,只能让事态失控。
2022年4月,受疫情影响、行业不景气,惠州市某保险公司有一位从事建筑务工的客户家庭经济难以周转,受同村另一客户的怂恿,便希望退掉多份购买多年的保险,并要求公司全额退保。受到合同条款限制,在得知诉求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该客户不断拨打12345热线,期间还联合多名村民不断到保险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当地派出所和县政府上访。得知此事后,刘金怀主动参与干预调解,并成立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协调后,长达半年的纠纷终于平息。
矛盾纠纷无小事,化解纠纷促和谐。2021年8月,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助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起“人伤黄牛”(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索赔,从中收取服务费)何氏父子系列保险诈骗案。该案涉及金额5000多万,被公安部门列为特大保险系列诈骗案,涉及各环节诈骗人员28人,时间跨度长达10余年,非法代理人伤索赔案件200余起。
今年,惠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惠州市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惠州市“最美人民调解组织”,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刘金怀同志被评为惠州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同时,刘金怀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惠州市惠城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横交织、全区覆盖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和构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格局。三年来,惠城辖区内没有发生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镇(村)、矛盾不上交”,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推动惠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中心城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