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张紫薇 通讯员 唐思亚)日前,深圳市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副区长吴志柳主持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执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通讯员供图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节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通报了2024年第一阶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听取了区卫健局、坪山街道办事处、石井街道办事处、坪山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综合查一次”的实施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更是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各执法单位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培训教育,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会议要求,执法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协作、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等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各执法单位要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和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法制审核落到实处,促进执法全过程规范。区司法局要结合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执法领域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负责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和指导;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会议强调,一是要探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查一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二是要发挥“府检联动”优势。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将行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贯通,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是要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模式。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