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1月4日对外发布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国家标准,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a)以上。
这是首个建筑行业碳排放强制性指标,将于明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在节能上,《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其中,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