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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动卡拉OK版权许可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卡拉OK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版权是卡拉OK行业发展和企业运营的核心要素。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规...

  卡拉OK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版权是卡拉OK行业发展和企业运营的核心要素。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并在卡拉OK领域实施“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

  通知发布后,贯彻执行效果如何?怎样进一步规范版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娱乐行业健康发展?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先许可后使用”有关条款,卡拉OK经营者使用作品应当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实践中,一个卡拉OK场所使用的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数量,从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我国有数万个卡拉OK场所分布在全国各地,一个权利人无法面对数万个使用者,一个使用者也无法面对十几万到几十万的权利人。因此,“一对一”授权许可机制无法满足卡拉OK行业的实际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解决上述权利人维权难和使用者获取授权难的有效途径。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与国家文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紧密联结在一起。通知旨在降低版权授权工作的交易成本,维护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优势。通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卡拉OK行业的积极响应。国家版权局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部门,将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其业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管,防止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滥用权利,保障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高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秩序。

  按照通知规定,卡拉OK领域实行“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即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和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的表演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再各自向会员分配。

  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表示,两部委的通知是协会未来在开展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中的定盘星,将严格落实并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纠纷,当好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桥梁纽带,推动合法合规、科学有效、公平公开的版权许可使用机制的建设。

  音著协代理总干事刘平表示,实行“二合一”许可机制,既是通知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效便捷的版权许可机制,音著协将积极与音集协、中娱协密切合作,共同建立卡拉OK领域良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授权机制。

  中娱协秘书长孔明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仅是维护权利人组织,也是方便使用人快速便捷获得版权许可的渠道,将按照通知要求逐步完善机制,促进娱乐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音集协、音著协和中娱协已共同建立合作机制,先后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甘肃、云南等地举办集体签约、讲座、座谈会和宣传活动数十场次,积极推动与卡拉OK领域使用者或行业协会的协商合作。目前,音集协已与全国各地100余家娱乐行业协会达成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合作,有效推动卡拉OK领域建立良好的版权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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