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工信部日前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上一篇:证监会等三部门统一信息披露规则 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下一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 2021年6月1日施行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