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的文件为《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938号)。对《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等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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