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新法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司法强拆”

光明网讯 4月9日,最高人民法...
     光明网讯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该司法解释从案件管辖、受理、审查、执行等方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明确了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的七种情形。该司法解释自今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