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立法会全体大会18日细则性讨论及表决通过《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
澳门于2009年初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了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
修改法案通过后,澳门特区政府表示,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必要之举,这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总体安全风险和威胁,以及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以更好地统筹和维护国家及澳门社会的安全与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特区政府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澳门社会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澳门特别行政区自2009年初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以来,澳门特区政府有序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和配套立法工作,持续落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特区政府表示,将在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同时,继续健全和完善澳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所需的配套立法和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凝聚各界力量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务求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致力确保澳门“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