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活动,提高相关人员和责任主体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装修活动中涉及各方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日渐增多。近期发生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租户装修私拆承重墙、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业主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打穿墙体等事件,威胁到了其他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通知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具体要求:
强化装修人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开展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禁止有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要承担因违法违规装饰装修造成的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加强设计单位管理。对设计单位存在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加强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装饰装修企业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确保人员和房屋安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存在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明确管理单位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要按规定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12345热线依法处理。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属地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要及时受理装饰装修相关的报告或投诉,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执法部门要畅通城管执法平台运行,高效处理投诉、报告事项,做好部门联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权责清晰的接诉处置机制,加强监管,强化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