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萨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施行
为提升城市品位提供制度保障
5月31日起,《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为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塑造城市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拉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巴琼告诉记者,近年来,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绿化建设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因此,《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的施行,将为南北山绿化和管护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
《条例》遵循的原则是只针对南北山绿化,不扩大范围,只管点,不管面。罚则设置少,针对精准,可操作性强。
《条例》共22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南北山绿化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县(区)人民政府职责及资金来源、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承包方的义务、承包方的权利、南北山绿化养护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了具体禁止行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置了处罚。
据悉,拉萨南北山绿化总体规划(2021—2030年)的近期目标(2021-2025年)以“五年增绿山川”为工作重点,着力完成海拔4100米以下城市面山、重点道路、拉萨河干流可视区域国土绿化工程;远期目标(2026—2030年)以“十年绿满拉萨”为目标,完成其他区域国土绿化工程,加强往期绿化工程管护提升。在十年规划期内,拟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06.72万亩,包括人工造林120.58万亩,封山育林(含飞播造林)83.88万亩,森林提质增效2.2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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