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施行 媒体依法开展政务服务舆论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对舆论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11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开展政务服务舆论监督。
《条例》明确,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和责任主体等基本内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原则。
《条例》指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方便申请人在线咨询、预约、申请、办理、查询和评价。
《条例》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务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等担任特约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