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修订条例下月实施,将为志愿者提供更多保障 志愿服务可纳入公务员考录考察
新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包括可以为志愿者购买保险,适当给予交通、通讯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等。截至2020年底,本市通过“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实名注册的志愿者人数突破443.6万人,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20.6%,志愿服务已成为展示首都文明风貌的名片。
据了解,修订后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共六章50条,明确了本市建立健全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统一安排,在国家重大活动和政府主办的大型体育赛事、文化交流和展会等活动期间,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城市运行、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外语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具备语言、卫生健康、法律、心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应急救援、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技能和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修订后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特别加强了志愿者激励与保障措施,补充完善了激励保障的内容,包括奖励、补贴、时间储蓄、社区回馈以及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等。
条例明确,本市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建立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和绩效评估制度,并以此作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和考核表彰志愿者的依据。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对符合表彰规定的志愿者颁发志愿服务荣誉证书。
条例还明确,本市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交通、食宿、通讯等必要支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回馈机制,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服务积分、时间储蓄以及会员互助等方式,激励本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条例明确,本市可为通过“志愿北京”信息平台注册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设计开发符合志愿服务特点的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志愿服务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为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服务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今后有了这些保障,我们参与志愿服务会更有安全感,可以踏实安心地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杨月兰特别提到,条例还提出给予志愿者一定的激励,这对于老年志愿者来说是件好事,让大家伙儿更有干劲儿。(王琪鹏 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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