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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0月28日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方便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28日组织召开《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
会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邓成明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邓成明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现行的规章制度不能满足客观需要,亟需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行为,完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物业管理领域的法治保障。在此背景下,《条例》应运而生,将广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所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其颁布施行是广州市加快物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科学规范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了社会各方的共识。通过“开门立法”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畅通了群众参与渠道,使物业管理立法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
《条例》共八章一百一十条,主要规定了物业服务区域划定、业主和业主组织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制度、物业使用维护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制度和亮点包括:坚持党建引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高效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基层行政监管职能;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保障业主自治权;加强对物业服务人的规范管理,构建良好的物业服务机制;加强对物业使用维护的监管,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广州市住建局局长王宏伟介绍了法规实施准备情况。广州市住建局主要从六个方面全力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准备工作:明确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实施氛围;制定配套政策,保障有效实施;探索党建引领,发挥党员作用;推广电子投票,助力业主自管;完善信用体系,促进行业自律。
广州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培训,深化党建引领,组织贯彻落实好《条例》,不断提升广州市物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广州发展出新出彩,推动广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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