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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9号-废止《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和《屠宰税暂行条例》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9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9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2-17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9号)


  1994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3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对该规定中的烟叶收入征税,另行制定办法。


  1950年12月15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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