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林业部(已变更);农业部(已撤销) |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号令 |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1989-01-14 | 【实施日期】 1989-01-14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公用事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1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林业部部长
农业部部长
198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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