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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发布部门】林业部(已变更);农业部(已撤销)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号令 【...
【发布部门】林业部(已变更);农业部(已撤销)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号令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89-01-14 【实施日期】 1989-01-14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用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1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林业部部长 

  农业部部长 


  1989年1月14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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