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和第三人达成的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的合同。由于专利许可合同涉及到专利的使用问题,因此相对于一般的合同比较特殊。这也就决定着专利许可合同有一些特殊的条款,但是这些特殊条款都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特殊条款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主要内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种类普通实施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分实施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分实施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专利权法》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特殊条款是什么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对于更好的了解专利的许可合同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来说需要我们对该相关的特殊条款多加关注。同时希望本文为大家提供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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