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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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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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1984年9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建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发布试行的以上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