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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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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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自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青海省国税局在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青海省国税局着重从加强党员学习培训;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等四个方面出发,建立健全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制度》、《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14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
对在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良好精神状态,并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先进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大举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