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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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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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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4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加入于1976年12月10日经第3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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