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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局向全省国税干部发出倡廉公开信

青海省国税局向全省国税干部发出倡廉公开信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青海省国税局向全省国税干部发出倡廉公开信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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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年年过,警钟岁岁鸣”。在2006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省国税局向全省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发出《兴清廉之风,过和谐佳节》的公开信,倡导各级领导干部遏制节日期间的不廉现象,保证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佳节。

“年关”连着“廉关”,连着党风。为了把新年佳节过得更有意义,防止节日变味, 省国税局在送去问候的同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收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不许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省国税局告诫领导干部,应当清醒的看到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和肩负的责任,一定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要自觉过好权利关、亲情关、金钱关、美色关。这既是严明的纪律,也是警示,更是关爱,务必洁身自爱,自觉遵守。

省国税局纪检组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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