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律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4年1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4月21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