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1994年12月9日第4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上一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
下一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