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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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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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领事协定》的决定(2004年6月25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10月26日在奥克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领事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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