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2年12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二00二年六月十七日在维尔纽斯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引渡条约》。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下一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