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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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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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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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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1年12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4月9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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