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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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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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的决定(2001年10月27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同时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第20条第1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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