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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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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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和《国际电信联盟公约》的决定(1997年5月9日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于1992年12月22日在日内瓦签署的《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和《国际电信联盟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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