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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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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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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1997年2月23日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7月5日在阿拉木图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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