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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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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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录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的决定 (1992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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