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字号 小 中 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的决定(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05年12月6日由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通过的《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
上一篇:中华人名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