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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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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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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扬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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