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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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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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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决定(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5年10月20日在第3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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