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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中发〔1989〕6号
1989年7月25日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当前要切实做好几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近期在惩治腐败和带头廉洁奉公、艰苦奋斗方面先做七件事。涉及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首先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做起。
一、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要把清理整顿公司作为惩治腐败、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出成效来。全国现有29万多个公司。从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和实际经济生活的状况看,流通领域和金融领域里相当数量的公司没有存在的必要。必须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制定清理整顿的方针,下决心砍掉一大批公司,重点是砍流通领域中过多、过滥的从事商业、外贸、物资供应的公司和金融性公司。按照金融与实业分开的原则,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直接举办非金融性企业,已办的要限期分开。要尽快制定关于公司的法规,使清理整顿工作制度化、法律化。对公司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有严格的规定。
清理整顿工作首先从国务院所属公司做起。决定:撤销康华发展总公司、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其中有的业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并入国家农业投资公司;保留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但要重新核定经营范围和资金,把金融和投资分开;对光大实业公司提出进一步整顿的方案。同时,尽快将对这五家公司的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首先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做起,实行回避政策,他们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不得在流通领域公司任职、兼职,凡有任职、兼职的必须于1989年9月1日前退出,另行安排工作。领导同志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任何方便条件。
三、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固定供应点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价、按市民定量供应;价格从经营业务接受物价、工商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按规定配车,禁止进口小轿车(除执行政府间已签订的长期贸易协定和国家批准的技术贸易合同外)。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一律使用国产车。其他领导人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仍使用现有车辆,不要大换新车,造成新的浪费。
五、严格禁止请客送礼。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不准用公款宴请内客;到下级单位和基层,吃饭一律为工作餐,并规定工作餐的标准,严格执行;不得接受馈赠的土特产品和其他物品。
六、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严格执行关于出国的各项规定。省、部以上领导干部出访,必须是为执行其主管公务的国事或工作访问,不得接受外商资助和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出访,不得以考察等为名进行非其主管公务所必须的、与其职级身份不相称的出访。严格控制出访团组及出访人数。
七、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别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凡依法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当前,为了给犯有贪污、受贿、投机倒把行为的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更有力地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有必要规定统一的期限,在期限内坦白自首、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坦白自首的,依法从严惩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法律,发布具体的司法解释。要鼓励和保护举报,对重大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对打击陷害举报者的人予以严惩。要排除干扰和障碍,对在办案过程中说情袒护、徇私包庇者,要公开揭露,严肃处理。舆论要注意配合,组织好宣传报道。同时,要大力宣传各级干部中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典型。
以上七件事,有的立即照此执行;有的责成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和规定,报政治局常委会或国务院审议后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本决定的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要做的事情并作出具体规定。
8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题目是《廉政建设的新起点》。社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近期要做的七件事——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严格按规定配车,严格禁止进口小轿车;严格禁止请客送礼;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别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集中到一点,就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它的引人注目之处,其一在于几年来党内外同志对廉政建设方面议论最多、意见最大的几个问题,在这个《决定》中都得到了反映,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二在于强调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做起。这不但昭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心,也集中反映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强烈愿望。
加强廉政建设,不是随便提出的一项要求,而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政府的性质决定的,是由我们所处的历史时期的特点决定的。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而不是谋私利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不是谋私利的政府,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必须是清正廉洁的。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又在领导改革开放事业,因而抵制种种消极腐败思想作风的侵蚀就变得极为重要、极为艰巨。也正因为如此,在历史发展的新时期,党中央一再告诫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创业的好传统,密切联系群众。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报告中就提出:“必须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要反对干部特殊化;“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党的十三大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从严治党,反对腐败。国务院也向各级政府明确提出为政清廉的要求。
但是,应该承认,一个时期以来,在廉政建设方面,虽然不能说没有进展,然而总的看来是说的多,做的少,措施不够有力,结果在某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身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倒买倒卖等腐败之风愈演愈烈,激起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强烈不满,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挫伤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腐败之风也给那些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以可乘之机。在前一段的动乱和暴乱中,他们不就是以反腐败的口号作为陪衬来激动人心吗?本来,为政清廉、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和政府提出来的,但是由于实际执行得不坚决、不得力,被他们钻了空子,把这个口号接过去喊得震天响,似乎只有他们才是真正反腐败的,迷惑了不少群众。这个严重的教训,值得牢牢记取。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作风,不仅仅是个党和政府的形象问题,也是关系到能否团结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进行到底的大问题,是关系到能否使改革开放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绝不能等闲视之。
积习难改,积弊难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近期要做的七件事,必然触动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因此,它在贯彻执行中不会一帆风顺,必然会遇到种种阻力,必然要克服许多困难。现在,相当一部分同志鉴于几年来端正党风、惩治腐败的努力几起几落的教训,还有些信心不足,还要再看一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相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的新的中央领导核心既然敢于明确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公布近期要做的七件事,就表明这个领导核心是有决心、有能力把这七件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取信于民的。我们对此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