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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专利引发近2000万元诉讼

原标题:电解铝专利引发近2000万元诉讼 当前,推进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电解铝产能,缓解供需矛盾是保持铝工业平稳运行的关键。在...
原标题:电解铝专利引发近2000万元诉讼

当前,推进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电解铝产能,缓解供需矛盾是保持铝工业平稳运行的关键。在此重要关头,电解铝领域A股上市企业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新星)起诉两家公司涉嫌专利侵权,相关案件一经爆出即受到广泛关注。

业内专家表示,新材料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密集区域。为此,相关企业一方面应注重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布局,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避免侵权风险。

铝业领域起纷争

深圳新星是一家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8月7日,作为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深圳新星以发行价29.93元/股登陆A股市场。

7月28日晚间,深圳新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专利诉讼的公告。公告指出,深圳新星对两家涉嫌专利侵权的企业发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1965.32万元。

深圳新星指出,被告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盛公司)自今年5月采购四氟铝酸钾(KAlF4)至少520吨,并将其用于电解铝生产,其实施的生产方法落入了原告拥有的发明专利“一种以钾冰晶石作为补充体系的电解铝的方法”(专利号:ZL201310196704.6)的权利要求1、2的保护范围。另一个被告朗迈冶金(嘉兴)有限公司(下称朗迈公司)自今年5月起销售四氟铝酸钾(KAlF4)供汇盛公司实施专利方法生产电解铝,其行为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目前,相关案件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经了解,汇盛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汇盛公司注册资本为59亿元,隶属于港股上市企业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宏桥)旗下企业,而后者是已故知名企业家张士平打造的一家中国铝产品制造商,在2019年财富中国500强企业中排名103位。而朗迈公司是美国先进冶金集团(Advanced Metallurgical Group,AMG)在华全资子公司,其母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铝基中间合金和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商。

在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陈志兴看来,该案关注的焦点在于,一方面,需要判断汇盛公司购买四氟铝酸钾用于电解铝生产的方法是否落入深圳新星主张的方法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另一方面,即便汇盛公司购买四氟铝酸钾用于电解铝生产的方法已经落入深圳新星主张的方法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2的保护范围,汇盛公司仍可通过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等行使其抗辩权。不过,孰是孰非,有待法院裁判。

本报记者联系了涉案企业,但截至发稿时均没有得到回复。

涉案专利引关注

该案一经公布,立刻引发广泛关注。据了解,涉案专利涉及一种以钾冰晶石作为补充体系的电解铝的方法,由陈学敏、张松江等8人发明,于2013年5月23日提交专利申请,并于2014年9月3日获得授权。专利文献显示,该发明技术提供的采用钾冰晶石作为电解质补充体系用于铝电解工业,无需改变现行的电解工艺即可明显降低铝电解过程中的电解温度,从而降低电能消耗,提高生产过程电流效率,每吨铝生产可节电500度至700度。

针对电解铝耗电的行业痛点,深圳新星基于涉案专利技术,解决了在降低铝电解温度的同时提高氧化铝溶解性能的技术难题,不仅可及时消除铝电解槽沉淀结壳,而且明显降低了阳极效应系数,形成了铝电解添加高纯四氟铝酸钾高效节能技术。深圳新星自2011年开始研究开发相关技术,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最终研究出四氟铝酸钾的生产及应用方法,实现其在电解铝工业的规模应用,实现高效节电。

截至目前,深圳新星已在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拥有69 件涉及四氟铝酸钾相关生产及应用方法的发明专利。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在最近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四氟铝酸钾能够提高电流效率2%,进而单吨节电至少500度,今年行业潜在空间为25万吨。

专利布局待加强

当前,电解铝行业最大的痛点为电耗,占成本的40%。在降低电耗方面,各家企业都使出浑身解数。作为电解铝领域的中游厂商,深圳新星采取的方式是靠研发新技术降低电耗。资料显示,深圳新星近年来在加大研发资金投入的同时也积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北京合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分析师董爱霞经过incoPat全球科技分析运营平台检索后发现,截至今年8月16日,深圳新星全球授权专利量共计171件,其中在中国公开的专利共计41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26件专利申请。“深圳新星在全球的专利布局,主要分布在美国、中国、英国、西班牙。另外,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分别为26件、30件。由此可推断,该公司的产品主要在中国、美国以及欧洲国家进行销售。”董爱霞指出。

“与之相反,经检索汇盛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均未在铝电解等相关领域提交专利申请。”陈志兴表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不论是站在进攻还是防御的角度,申请专利仍然是科技创新成果获得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即使在该案当中深圳新星未能取得胜诉的结果,但其多年来注重专利布局的做法值得其他企业效仿。

在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赵永辉看来,汇盛公司及其所属集团的相关专利较弱与其产业布局不无关系。“中国宏桥及其旗下公司的竞争优势概括起来就是‘铝电网一体化’‘上下游一体化’‘全球一体化’。”赵永辉表示,所谓“铝电网一体化”就是指中国宏桥在铝产品生产过程中自备电厂、孤网运行,无需缴纳系统备用费和过网费,电力成本优势显著。从专利布局角度看,相关公司依靠技术驱动型发展不明显。

基于此,赵永辉建议,相关企业应重视自己和他人知识产权。首先,针对自身知识产权不足,应尽快补足短板;其次,相关公司应成立相应的知识产权部门,统筹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最后,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专利技术储备。(本报记者 陈景秋)

(责编:林露、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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