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办公,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举措。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切实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依法审结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大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推进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全年受理各类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945件,其中民事二审案件962件、行政二审案件241件、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481件、其他类型案件261件。民事二审案件中,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454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234件,确认不侵权纠纷案件8件,专利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案件40件,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9件,职务发明发明人报酬纠纷案件7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2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1件,技术秘密纠纷案件12件,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142件,垄断纠纷案件9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26件。行政二审案件中,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80件,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57件,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13件,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71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9件,其他行政纠纷案件11件。
2019年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33件,其中民事二审案件586件,行政二审案件142件,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446件,其他类型案件259件。实体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73天,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29.4天。在审结的586件民事二审案件中,以维持原审裁判方式结案的有236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有21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71件,以发改方式结案的有66件。在审结的142件行政二审案件中,以维持原审裁判方式结案的有126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1件,以改判方式结案的有5件。在审结的446件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中,以维持原审裁判方式结案的有369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有56件,以发改方式结案的有21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为:一是专利民事案件中权利要求解释是核心问题,等同侵权的适用是重要争点,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是最常见的抗辩事由,加大专利司法保护力度的导向更加突出;二是专利行政案件中创造性判断是核心问题,司法对行政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三是植物新品种案件中涌现的法律问题愈发多元,技术事实的查明和侵权性质的认定构成该类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四是技术秘密案件程序性规则得到进一步澄清,基于技术秘密的非公示性和侵权方式的隐蔽性,实体审理难度较大;五是计算机软件案件争议焦点集中,由于合同约定明确程度和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存在较大差异,个案审理难度差异较大;六是技术合同案件中涉及技术问题的违约事实查明构成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七是管辖等程序性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合理调度审判资源,充分保障权利人维权的政策导向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