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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守护“冰墩墩”

  【记者观察】  光明日报记者 张胜  2月20日,北京冬奥会圆满闭幕。国家体育场“鸟巢”内,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笑着挥手,...

  【记者观察】

  光明日报记者 张胜

  2月20日,北京冬奥会圆满闭幕。国家体育场“鸟巢”内,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笑着挥手,引得不少网友瞬间泪目:不想说再见!

  这届难忘的冬奥会上,除了又飒又酷的运动员们,最吸睛的当属“冰墩墩”。然而,“一墩难求”的现实,引得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

  近期,北京判决一起制售盗版“冰墩墩”、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守护“冰墩墩”、保护奥运知识产权,有哪些规定和举措,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相关专家。

  “冰墩墩”戴上“知识产权保护罩”

  “冰墩墩”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犹如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

  北京体育大学冬奥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冬奥文化与冰雪运动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邹新娴告诉记者,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任何人对“冰墩墩”形象或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她举例说,作为美术作品,“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该作品,更不得将“冰墩墩”形象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同理,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北京冬奥组委有权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与奥林匹克相关的知识产权,承载着奥林匹克文化,诠释着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宝贵财富。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顺利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我国对该条例进行完善和修订,进一步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标志纳入保护范围。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推动及时披露被许可人信息;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

  “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网有力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奥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传播与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的尊重,是对每一项奥运创新科技的激励,是对每一场精彩赛事最好的推广与传播。

  “零容忍”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

  加强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是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重要手段。

  目前,网上网下涉奥图片信息、衍生品很多,版权情况复杂。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表示,“我们更加注重关口前移,在冬奥会开幕前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公示预警名单、平台发布公告、开展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的举措之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介绍,从查办的案件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南京纽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口罩案,当事人在其网店中销售印有五环图案的口罩,同时还存在刷单和对口罩防护等级的虚假宣传,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侵权口罩,并处罚款24万余元。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针对“冰墩墩”“雪容融”相关版权问题,汤兆志介绍,从版权角度看,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媒体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作品内容,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冬奥,让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

  “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北京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始终将履行国际承诺、发扬奥运精神、展示良好国际形象作为办会的要求和目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东起介绍: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强化区域协同和市区联动,形成立体监管网络;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侵权案件。

  他举例说,某体育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文章,使用包括“燃动夏季助力冬奥”“立即抢票”等内容,某酒业公司生产“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均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莅临北京参加冬奥会开幕式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表示,“中方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的工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取得的成就,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

  在张志成看来,加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政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缩影,将成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宝贵遗产,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比如,我们为严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确立了完整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规制度,不仅为双奥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也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他表示,申奥成功以来,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持续开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相关培训。通过制作推出系列短视频、出版冬奥主题动漫绘本、播出科普动画片等,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将对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光明日报》( 2022年02月24日 07版)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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