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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008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67/2008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分配本年度项目为“经常转移——公营部门——其他——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的款项。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23
【法规编号】 655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7/2008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分配本年度项目为“经常转移——公营部门——其他——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的款项。


  基於有需要对本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第三章第一组经常开支中职能分类1-01-3经济分类04-01-05-00-53,项目为“经常转移——公营部门——其他——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的款项作出分配;
  
  在行政暨公职局的建议下,经听取财政局的意见;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按照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之第7/2007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本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第三章第一组经常开支中职能分类1-01-3经济分类04-01-05-00-53,项目为“经常转移——公营部门——其他——公共行政改革谘询委员会”,金额为$5,759,000.00(澳门币伍佰柒拾伍万玖仟元整)的款项,分配如下:
  
  经常开支
  
  01-00-00-00
  
  人员
  
  $ 3,205,800.00
  
  01-01-00-00
  
  固定及长期报酬
  
  01-01-07-00
  
  固定及长期酬劳
  
  01-01-07-00-02
  
  委员会成员
  
  $ 2,407,200.00
  
  01-02-00-00
  
  附带报酬
  
  01-02-03-00
  
  超时工作
  
  01-02-03-00-01
  
  额外工作
  
  $ 20,000.00
  
  01-02-05-00
  
  出席费
  
  $ 318,600.00
  
  01-06-00-00
  
  负担补偿
  
  01-06-03-00
  
  交通费——负担补偿
  
  01-06-03-01
  
  启程津贴
  
  $ 100,000.00
  
  01-06-03-02
  
  日津贴
  
  $ 326,000.00
  
  01-06-03-03
  
  其他补助——负担补偿
  
  $ 34,000.00
  
  02-00-00-00
  
  资产及劳务
  
  $ 2,553,2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4-00
  
  办事处消耗
  
  $ 5,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02-02-07-00-06
  
  纪念品及奖品
  
  $ 15,000.00
  
  02-02-07-00-99
  
  其他
  
  $ 5,000.00
  
  02-03-00-00
  
  劳务之取得
  
  02-03-02-00
  
  设施之负担
  
  02-03-02-01
  
  电费
  
  $ 5,000.00
  
  02-03-04-00
  
  资产租赁
  
  02-03-04-00-01
  
  不动产
  
  $ 70,000.00
  
  02-03-04-00-02
  
  动产
  
  $ 55,000.00
  
  02-03-06-00
  
  招待费
  
  $ 115,000.00
  
  02-03-08-00
  
  各项特别工作
  
  02-03-08-00-01
  
  研究、顾问及翻译
  
  $ 2,283,200.00
  
  总开支
  
  $ 5,75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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