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7:45
来源:网络
浏览:600
分享:
【法规名称】 第77/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向卫生局供应协议药物及其它药用产品”的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07
【法规编号】 66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7/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向卫生局供应协议药物及其它药用产品”的合同。
鉴於判给十九名供应商供应协议药物及其它药用产品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十九名供应商订立「向卫生局供应协议药物及其它药用产品」的执行合同,金额为$190,016,470.30(澳门币壹亿玖仟零壹万陆仟肆佰柒拾元叁角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63,338,823.50 2009年 $ 95,008,235.20 2010年 $ 31,669,4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