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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07
【法规编号】 66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监於判给陈炳华执行「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陈炳华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合同,金额为$2,230,000.00(澳门币贰佰贰拾叁万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1,338,000.00
  
  2009年
  
  $ 669,000.00
  
  2010年
  
  $ 2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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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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