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澳门币贰拾圆纸币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徵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行政法规。 第一条 许可 许可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行面额为澳门币贰拾圆的新纸币,发行限额为四百万张。 第二条 一般表面特徵 上条所指纸币具有下列的一般表面特徵: (一)主色调:紫色; (二)尺寸:143毫米 x 71.5毫米 第三条 构图 一、第一条所指纸币的正面构图如下: (一)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大厦图案、古代奥林匹亚奥运圣火取火种处遗址标志性建筑图案及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构成了钞票右方的主要图案; (二)左方印有中国银行的行徽; (三)左方由上至下印有下列中、葡文的主要字样: (1)“中国银行”; (2)“根据第5/2008号行政法规”; (3)“澳门币贰拾圆”; (4)“澳门分行总经理”及相关签名; (5)“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 澳门”。 (四)在中至左方及右上角,分别以横向及垂直方式,印有阿拉伯数字“20”的字样; (五)右方垂直印有下列中、葡文的主要字样: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 二、钞票的背面构图如下: (一)中间的主题图案为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场馆图案,右面则印有象徵澳门的金莲花; (二)在右上角及左下角,分别以垂直及横向方式印有阿拉伯数字“20”的字样; (三)左方由上至下印有下列中、葡文的主要字样: “中国银行”。 (四)右方印有下列中、葡文的主要字样: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四条 生效 本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制定。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