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科技大学开设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该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一 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学术与教学编排 学术范围:艺术 入学条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课程期限:四学年,最长期限为六学年。 授课形式:面授 授课语言:中文及英文 完成课程所需的学分至少为146学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读附件二表一所载的必修科目,取得61学分。 二、修读附件二表二所载的科目,取得32学分,其中: ――修读附件二表二第一项所载的任一组别的选修科目,取得19至20学分。 ――修读附件二表二第一项所载的其余组别的选修科目或第二项所载的选修科目,取得12至13学分。 三、修读附件二表三所载的通识教育科目,取得43学分,其中: ――修读表三的必修科目,取得33学分。 ――修读表三的选修科目:科学与技术范畴科目,取得4学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范畴科目,取得2学分;文学艺术及语言文字范畴科目,取得4学分。 四、完成毕业设计及实习,取得10学分。 评核方法:作业、笔试、毕业设计及实习。 附件二 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表一 科目 种类 学分 艺术学概论 必修 6 设计素描 " 5 装饰色彩 " 5 设计概论 " 2 材料与设计 " 3 手绘表现 " 4 电脑辅助设计 " 12 平面构成 " 4 立体构成 " 4 色彩构成 " 4 人体工程学 " 3 基础摄影 " 4 字体设计 " 1 模型制作 " 4 表二 科目 种类 学分 1. 学生须从下列三个组别中选读其中一个组别的科目: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概论 选修 4 产品研发设计 " 5 产品表现技法 " 5 产品制作工艺 " 5 环境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概论 选修 2 中外建筑史 " 3 建筑设计 " 5 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 5 景观设计 " 5 室内设计 中外室内设计史 选修 2 基础室内设计 " 4 家俱设计 " 4 陈设设计 " 4 照明设计 " 3 空间设计 " 3 2. 其他选修科目: 珠宝设计 选修 3 玩具设计 " 3 艺术心理学 " 3 艺术管理学 " 3 应用法律 " 2 会展设计与规划 " 4 环境绿化设计 " 2 环境色彩设计 " 2 节能设计 " 2 风水学 " 2 商业摄影 " 3 广告设计 " 2 网页设计 " 2 动画设计 " 2 多媒体设计 " 2 旅游特色产品设计 " 3 艺术设计专题项目(一) " 1 艺术设计专题项目(二) " 2 艺术设计专题项目(三) " 3 艺术设计专题项目(四) " 4 表三 科目 种类 学分 大学英语 必修 20 大学语文 " 3 高等数学 " 3 中国文化通论 " 3 西方文化通论 " 2 体育 " 2 科学与技术 天文科学 选修 2 地球科学 " 2 生命科学 " 2 环境科学 " 2 资讯科学技术概论 " 2 中医养生基础知识 " 2 创造性解决问题方法 " 2 科技大师讲座 " 2 科学与技术专题项目(一) " 2 科学与技术专题项目(二) " 2 科学与技术专题项目(三) " 2 科学与技术专题项目(四) " 1 科学与技术专题项目(五) " 1 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 哲学导论 选修 2 美学概论 " 2 法学概论 " 2 心理学导论 " 2 创造学 " 2 经济学基础 " 2 社会学 " 2 政治学概论 " 2 名家讲坛 " 1 大学学习导论 " 1 名师系列讲座 " 1 人文科学专题项目(一) " 2 人文科学专题项目(二) " 1 社会科学专题项目(一) " 2 社会科学专题项目(二) " 2 社会科学专题项目(三) " 2 社会科学专题项目(四) " 1 文学艺术及语言文字 中国戏剧欣赏 选修 1 当代汉语小说选讲 " 1 唐诗欣赏(一) " 1 唐诗欣赏(二) " 1 宋词欣赏(一) " 1 宋词欣赏(二) " 1 中国古代小说选讲(一) " 1 中国古代小说选讲(二) " 1 当代诗歌研究与实践(一) " 1 当代诗歌研究与实践(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