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4:47
来源:网络
浏览:675
分享:
【法规名称】 第23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一名人士为澳门大学校董会成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8-08
【法规编号】 68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3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一名人士为澳门大学校董会成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4/2006号行政命令第二条第二款(二)项,及经该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门大学章程》第十七条第二款(十二)项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林金城为澳门大学校董会成员,任期二年,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代主任 白丽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