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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免除-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237/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免除一名及同时委任另一名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8-08
【法规编号】 682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37/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免除一名及同时委任另一名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监於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刘仕尧被任命为运输工务司司长。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六月一日第2/98/M号法律第六条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免除以下人士为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刘仕尧。
  
  二、委任以下人士为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张素梅。
  
  三、上述被委任人士的任期至本届全体委员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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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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