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4:3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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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21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敬老金每年的金额。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30
【法规编号】 68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1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敬老金每年的金额。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17/2006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12/2005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敬老金的金额调整为每年$1,800.00(澳门币壹仟捌佰元整)。 二、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