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於判给MTU Asia (China) Limited供应A系列海关轮之柴油发动机连减速齿轮箱及其配件的交货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五月十五日第30/89/M号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号法令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MTU Asia (China) Limited订立A系列海关轮之柴油发动机连减速齿轮箱及其配件之供应合同,金额为$4,781,082.00(澳门币肆佰柒拾捌万壹仟零捌拾贰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6年 $ 1,912,412.80 2007年 $ 2,629,617.60 2008年 $ 239,051.60 |